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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工商 | 知識分享】租房注意事項!

by yoyo

嗨!好久不見我是小又,是專門處理北北桃工商不動產的仲介,講到工商不動產就會常常碰到【公證】的相關問題,而剛好最近我們公司剛搬過來光復路一段70-1號9樓,周邊住家剛好也很多,所以最近也開始接手住家案件,但是在了解的過程中,發現很多很多仲介跟屋主對於租約有千百個疑問,甚至到發生問題時才知道當初不該這麼簽約,所以今天小又來幫大家用【專業】仲介的角度去審核您的租約是否需要修改!

今天的主題如下:

今天的內容是公證人 :林上鈞公證人 提供後經小又消化後分享,如果各各路人馬有公證需求,可以聯絡我,我們會立馬幫您介紹給這位【超厲害】的公證人!

廢話不多說,我們直接開始!

第一、房客可以轉租當二房東嗎?

小又最常碰到的問題之一就是,房客有些時候會因為經營稍微困難而跟屋主提議想當二房東轉租,那….你知道關於二房東還有分成【住宅用】跟【商業用】的差別嗎?

間單來說,這個條文的重點是限制【房屋】,而沒有限制【營業用】,反過來說,如果你是營業用的【工商類產品】就有機會可以當二房東喔!

所以在這個架構下,會延伸出契約中【有】跟【沒有】規定轉租的法律含意!

由於大家不喜歡法律條文,所以這邊直接上結論!

間單來說,這個條文的重點是限制【房屋】,而沒有限制【營業用】,反過來說,如果你是營業用的【工商類產品】就有機會可以當二房東喔!

所以在這個架構下,會延伸出契約中【有】跟【沒有】規定轉租的法律含意!

由於大家不喜歡法律條文,所以這邊直接上結論!

簡單來說,對於二房東租給的租方原屋主沒辦法直接處理新房客,所以在因應這種情況下,我們會建議屋主請承租方事先簽定【轉租切結保證租】讓想當二房東的承租方負起對新房客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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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、押金只能收兩個月嗎?

這部分也是我們常常碰到的問題,很多屋主第一次接觸廠房,就會想說跟房屋一樣收兩個月租金,但是後續房客退租後才發現,押金兩個月根本不能付整修的費用…….。那該如何是好呢?

我們來看看法源:

這邊也出現【房屋】的字眼,其實在實務見解上,房屋屬於【居住用】,跟【營業用】是不一樣的概念,

所以其實在實務上,

住宅用還會受到押金限制

營業用則是以市場機制雙方協議之。

第三、房客失火賠償?

這部分其實是今天林公證人跟我們分享才知道,這是根據民法434條文如下:

基本上要滿足【重大過失】才能夠賠償,但是在實務上,法律的責任歸屬有分很多種,其中的【重大過失】會是比較難證明的部分,而雙方在還沒發生之前大家都好來好去,但是在發生事情後大家都在推卸責任,那我們該如何是好呢?

下方跟大家介紹

屋主小知識1

既然【重大過失】很難舉證,但是我們可以在簽約之前押注【特約條款】排除民法434條的限制,讓房東有所保障。

第四、不定期租約該如何解

這個部分就是很多房東碰到的問題,但是有些房東懂一些法律的會講土地法100條的內容來反駁:

但是今天聽公證人說明後,實務上屋主都有很多房地產,要滿足【收回自住】這個條件,在法院的判決上容易敗訴,所以在實務上我們的解法如下:

屋主小知識1

簡單來說,民法425條直接把買賣不破租賃的迷思破除了,法律意義上的【買賣不破租賃】是新房東對於原承租方的租約【繼續】履行,不代表【一定】要履行,所以言下之意就是說:

【買賣不破租賃】其實在【沒有五年以上的公證合約的基礎上】基本上是沒有意義的。

房客小知識1

那既然如此,對於房客來說,相對要有保障,在425條後方有註明【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,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,不適用之】,這句話就是,你如果是房客,要簽五年以上租約你不公證,有機會在屋主賣出後被趕走。

第五、房客自殺賠償?

根據凶宅定義如下:

而如果不幸房客自殺,如果沒有壓自殺條文,到底能不能賠償呢?

根據101年的來說明:

房客101年2月1日承租後四個月燒炭自殺,屋主認為房屋價格僅剩6成,請房客繼承人父母連帶賠償300萬

而在一審 102年度3155號判決書出來結果竟然是:

【房東敗訴】,理由是凶宅再成的房屋貶值是心理因素影響【純粹經濟上的損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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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房東不滿,走二審

二審在103年度544號判決書中:

【房東勝訴】,理由是房客明顯違反184條第一項違背善良風俗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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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換房客不滿,走最高法院

在104年地1789號 最高法院判決是:

【將二審結果駁回】,要二審重新審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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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雙方在105年調解成功。

簡單來說,這部分在法院判決結果顯示,目前還是由法官自由心證,所以沒辦法確定誰對誰錯!

那….身為屋主該如何是好?

屋主小知識1

基本上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,常理上會請公證人加上連帶保人機制,但是實務上這邊就會看雙方意願去協商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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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、如何避免租給奇怪的人?

雖然最簡單的方式是提供良民證,但是往往在簽約前講這些會傷感情,所以我們使用一些【技巧】去讓大家分辨,

https://www.thcw.moj.gov.tw/CriminalWanted/default.html

這個網站輸入姓名可以查詢

https://eze8.npa.gov.tw/NpaE8ServerRWD/CE_Query.jsp

或是你可以在這個網站查詢您的租客品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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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、房東換人到底能不能趕人?

這點在剛剛第四點鐘有說明,大家可以往回參考!

第八、房東設籍在出租物竟然有被賣掉的風險?

人心險惡,防人之心不可無

簡單來說,這種狀況會發生在一連串的錯誤下才會發生

第一步,房客會故意申請房屋拍賣,會寄信到屋主戶籍地

第二步、房客用債權憑證優先拍賣下來

第三步、再轉手賣給第三者

之後跑路……屋主發現的時候也晚了。

房東小知識1

那我們該如何是好?簡單來說就是:

以上是今天小又分享的內容,如果友幫到您請幫忙分享加支持!

期待與您的相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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